香港海关出境物品规定最新
时间:2023-03-13 16:13:15
根据香港地区海关的最新规定,出境物品限制主要如下:对于药物类的危险药物或者是管制药物,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或者是处方;对于现金类,出境的时候最高携带12万元港币;烟酒类的物品在进入内地的时候会受到限制;食物类和书籍类有一定的限制。下图即为限制物品的图示:
香港海关出境物品规定:
1、药物类,根据香港的规定,对于受到限制的药品,比如抗生素或者是精神类的药物,携带的时候要有相关部门的凭证,普通的中草药类可以携带,但是特别名贵的除外。
2、现金,当旅客携带现金出境的时候,限制为12万元港币,但是在进入内地的时候最高携带相当于5000美元的外币。
3、烟酒类,当旅客进入内地的时候,最高可以携带一条烟一瓶酒,且酒不得超过750毫升。
4、食物类,除奶粉类的商品最高可以携带1.8千克,对于乳制品除了奶酪奶片之外,其他均不可携带,对于肉类是几乎所有的肉类都不可以携带,水果类的也是几乎所有的都不可以携带,对于包装类的零食写有明确成分的可以携带,大米类的战备物资最高不得超过15千克。
5、书籍类,盗版书籍、政治敏感类书籍、色情书籍不允许携带,在香港读书的学生可以携带专业书籍。
除了武器类或者危险物品类等明显不允许买卖携带的物品之外,其他类的商品基本上都可以携带,但是应当如实向香港海关和内地海关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