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
时间:2023-05-03 09:13:05
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第87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无故未按时发放工资赔偿主要是应当发放工资报酬的25%作为经济补偿金,另外还需要及时全额支付应发工资报酬。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,应当增加赔偿。

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经超过一个月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90条的规定,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立即支付工资报酬和加班费,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,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同时,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。
另外,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仍然不支付,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赔偿加码,赔偿可以提高至应付工资金额的50%以上。
温馨提示:
当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之后,可以直接向本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,或者是向本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且支付赔偿金。